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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    关于做好2014-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
    2016-10-09 17:09   审核人:

    各党总支:

    经研究,决定开展宁德师范学院2014-2016学年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推荐办法

    各党支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向本党总支申报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,党总支根据项目的意义、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,推荐1—2个优秀项目参评校级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。学校对各党总支申报的项目进行评选、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成果的基础上,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优秀成果候选项目。

    二、推荐要求

    1.推荐“立项活动”省级优秀成果基本要求。一是主题鲜明、富有时代感。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扣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、“五大发展理念”,以及高校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和服务工作实际进行项目设计、组织策划。二是解决问题、富有创造性。坚持问题导向,立项活动能抓住当前高校基层党建突出问题,创造性开展工作,活动特色鲜明,成效明显,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价值。三是组织严谨、突出过程性。活动过程组织严密,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,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、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。四是广泛参与、成效明显。支部党员参与度高,党支部工作活力、影响力进一步增强,在服务中心、服务师生中发挥作用。

    2.推荐项目需填写《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》,其中活动总结(字数在2000字左右)应包括三部分内容:一是“立项活动”背景(立项主题的目的、意义);二是“立项活动”开展过程(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。要突出重点和特色);三是“立项活动”成效(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、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、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具体实效和具体成绩)。

    3.请以党总支的名义报送《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申报表》,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版至ndsyzzb@163.com。

    三、评审方式

    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对各总支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,从中评出校级优秀成果若干个,予以表彰和奖励。在校级优秀成果基础上,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高校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。

     

    附件:1.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申报表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.“党支部‘立项活动’优秀成果总结报告”样本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0月8日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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