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党总支(党支部):
经研究,决定开展宁德师范学院2012-2014学年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推荐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办法
各党支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向本党总支申报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,党总支根据项目的意义、可行性等情况进行审核,推荐1—2个优秀项目作为校级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候选项目。
二、推荐要求
1.推荐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基本要求:一是活动项目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思想、组织、作风、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,活动成效明显,党支部工作活力有力提升,广大党员深受教育;二是活动主题突出、内容丰富,能紧密结合学校工作大局和教学、科研、管理、服务等中心工作,贴近党员思想、工作和生活实际;三是活动过程组织严密,事先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立项,且有科学的立项方案、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步骤;四是党员广泛参与。
2.推荐项目需填写《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省级优秀成果申报表》,其中活动总结(字数在2000字左右)应包括三部分内容:一是“立项活动”背景(立项主题的目的、意义);二是“立项活动”开展过程(含活动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内容,要突出重点、凸显特色);三是“立项活动”成效(支部在加强自身建设、推进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创新、推动中心工作等方面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具体成绩)。
3.各单位要以党总支的名义报送《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申报表》(1式5份并盖章),于2014年9月1日前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并发送电子版至ndsyzzb@163.com。
三、评审方式
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对各总支推荐的成果候选项目进行评审,从中评出校级优秀成果若干个,予以表彰奖励,每个校级项目学校资助2000元。在校级优秀成果基础上,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的评选和表彰。
附件:宁德师范学院党支部工作“立项活动”优秀成果申报表
中共宁德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14年5月20日